關于印發《西安市2013年文明單位測評體系》的通知
各區縣、五區一港兩基地、市直機關工委文明辦:
為更好地指導各單位扎實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,提升創建質量和水平,我辦參照《全國文明單位測評體系》和2013年《全國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體系》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了《西安市2013年文明單位測評體系》,現印發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市文明辦
2013年5月29日
說明
一、西安市市級文明單位,是指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,堅持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“兩手抓”,各項事業全面協調發展、精神文明建設成效突出,在社會上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單位,包括文明機關、文明村鎮、文明校園、文明社區、文明單位等。
二、根據2013年創建工作實際,測評體系共設置14個測評項目:道德講堂建設、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、“講文明樹新風”公益廣告宣傳、文明餐桌行動、文明風尚傳播、學習型單位建設、“做文明有禮西安人”活動、參與文明城市創建活動、“我們的節日”活動、文化體育活動、幫扶共建活動、優質服務狀況、優美環境建設、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。
三、數據采集主要使用材料審核、實地考察、網絡調查、問卷調查四種方法。
四、申報當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申報資格:
1、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和違法;
2、員工發生刑事案件;
3、單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事故;
4、單位員工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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